如果我死了… 2009 年 03 月 15 日 張清浩 8 則留言 親愛的家人: 當我死後,請將我的遺體,捐給醫學院做解剖教學或模擬手術教學,讓準醫師們能對人體內部有實際的接觸與更深一層的認識,並提升國內醫療教育的水準。 教學完畢後,請將我的遺體火化,並將骨灰植存,也就是將骨灰埋在土壤裡。 不用辦告別式,不用舉行葬禮。 這是我對我死後遺體處理的要求。 在此分享:Tweet電子郵件列印 相關文章: 我們如何死亡?談《死亡的臉》 不需要神的宇宙,在霍金的《大設計》
我很認同你的想法 尤其是骨灰植存的觀念應該視為一種政策宣導 骨灰植存環保又不會有亂墾亂葬的問題 也有想過預立遺囑的問題 但不知法律效力如何 我已有器官捐贈同意卡 待無常來的時候希望可以給別人的生命點燃曙光 哈哈哈~只是不知道當人陷入彌留之際 器官捐贈是否還要家屬同意 畢竟保留全屍還是一種牢不可破的傳統觀念 還望閣下不吝賜教 回覆
同學,您好: 我是林崇順,恭喜您有了「數位世界中的家-部落格」,53年次左右的人類在臺灣,身處新舊人類接縫中,佩服您的勇氣可自己架設部落格,並對死亡這件事有自己獨到的想法。 建議本篇有略述您有此想法的緣由,如此不會有乍看之下有點向引述他人用語的感覺,對了如果標題用「我的死亡學」「我的…」較不會有引述他人用語的感覺。 回覆
我很認同你的想法 尤其是骨灰植存的觀念應該視為一種政策宣導 骨灰植存環保又不會有亂墾亂葬的問題 也有想過預立遺囑的問題 但不知法律效力如何 我已有器官捐贈同意卡 待無常來的時候希望可以給別人的生命點燃曙光 哈哈哈~只是不知道當人陷入彌留之際 器官捐贈是否還要家屬同意 畢竟保留全屍還是一種牢不可破的傳統觀念 還望閣下不吝賜教
器官捐贈是否需要家屬同意?請參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6條之規定。
植存、大體解剖等想法,也許漸漸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接受。
簡約,乾脆!
可以如此簡單直率打包,好,上路,
真了不起!
過獎了。我是覺得人一死,就什麼都沒有了,包括意識。既然什麼都沒有,在世時也就不要去在意要用怎樣的儀式告別,簡單就好。
這篇文章完全寫出我的想法,請問我可以引用嗎,謝謝
沒問題。
同學,您好:
我是林崇順,恭喜您有了「數位世界中的家-部落格」,53年次左右的人類在臺灣,身處新舊人類接縫中,佩服您的勇氣可自己架設部落格,並對死亡這件事有自己獨到的想法。
建議本篇有略述您有此想法的緣由,如此不會有乍看之下有點向引述他人用語的感覺,對了如果標題用「我的死亡學」「我的…」較不會有引述他人用語的感覺。
感謝您的稱讚與建議。
也許,以後會再寫一篇個人對於死亡的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