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發表於全國律師月刊2001年6月號
並收錄於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編「律師與人權」,2008年9月初版,第163-172頁
一、前言
自西元一九八九年,人類基因組解讀計劃(Human Genome Project)開始在美國展開,隨後,英、法、日等各國也相繼投入人類基因組解讀計劃之行列。到了二000年六月十六日,當時美國總統柯林頓與英國首相布萊爾,在電視上向全世界宣布,人類基因組圖譜與基因定序 (Human Genome Mapping and Gene Sequencing)之人類基因組解讀計劃之初稿完成,該計劃已接近全部完成之階段。在西元二00三年四月,人類完成了全部之人類基因組圖譜與定序。台灣在這項偉大之計劃內,亦未缺席,由榮民總醫院與陽明大學所組成的榮陽團隊,則負責與肝癌有關之人類第四號染色體 q22-q24基因上一千三百萬個鹼基對與十六號染色體的小部分做定序[1]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