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提供了對司法院數位政策2.0的建議,特別聚焦於強制律師在民事事件中使用電子訴訟的問題。透過比較德國、日本等國家的做法,提出了強制律師使用電子訴訟的必要性以及推動策略。也闡述了司法院應採用「電子思維」設計系統,提高電子訴訟的普及率,並進一步提出其他關於電子訴訟的建議,如明定電子送達生效日期、電子案件管理、遠距與電子化的公證等。最後,文章闡明司法院數位政策2.0對強制律師使用電子訴訟的目標,強調在適當過渡期後,應實施強制律師使用電子訴訟,以推動整體訴訟效能的提升與無紙化的政策目的。
為進行法庭活動、維護權利,訴訟當事人及律師需要撰寫書狀,以向法院論述事實及其理由。數位化及網路科技已經深深植入現代生活之方方面面,大多數人也以電腦來撰寫與編輯文書,並透過網際網路來傳送。本文介紹在現行制度(2021/6)下的電子遞狀方式。
2020 年初,因為新冠肺炎的全球大流行,為了避免群聚感染,部分國家已經採取關閉法院的措施。我國到現在( 2020 年 4 月 6 日)為止,政府防堵疫情的工作固然表現良好。但疫情日益嚴峻,未來情勢變化尚未可知。而現在資訊科技進步,法院有義務因應公共衛生安全危機,採用訴訟文書電子化及遠距開庭的科技技術,積極推行司法數位化與網路化,以維護人民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