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是有形財產、資源或智慧財產權,當其權利分散在太多人手上時,反而讓人無法充分利用資源與行使權利,合作窒礙難行,財富無從產生,因而產生各種僵局,這就是反資源共享的悲劇(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)。打破僵局的關鍵,在於我們如何思考出管理大家認為最珍貴資源的最適方式。
權利的保障與實現,必須依賴於由公共財政所支撐的政府,以及政府積極投入公共資源的行為。沒有稅收,就沒有權利。又因為公共資源的有限,權利的實現,就不得不有適當的分配。即使是自由市場,也要有政府介入,以維持其良好的運作。而且,權利是公共財產,是對整體社會是有益的。因為,權利的文化,有助於社會的和平共處與合作;權利的落實,有助於社會的繁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