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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〈“訪客留言簿”〉中有 45 則留言

  1. 您好,我想在辯論的資料中用到您的「公共DNA資料庫與隱私權」這篇文章,會標明出處,如有不妥請告知,謝謝您!

  2. 你好,我將在個人作業上引用您的「勞工遭非法解僱的救濟方式(http://www.lex.idv.tw/?p=1577)」的文章
    會確實標明出處,如有不妥也請告知,非常謝謝您

  3. 張律師您好!
      我在工作不順心的時候,發現了您的部落格,也瀏覽了您的文章,正好也因我本身有一些勞資糾紛的問題,在法律諮詢頁面,向您提出了問題,真的很感謝您細心的回覆,還有您部落格的文章,真的對我們這些基層勞工,有很大的幫助,我也會向親朋好友介紹您的部落格,希望您繼續加油!

  4. 既然您不希望您的文章作為商業使用,

    那對於一家經營法律資料庫的企業,您在網路上散步如何免費取得使用權限的方法,

    這樣的行為舉止就很高尚嗎?

    那可不可以請您的執業的時候都不要收取任何費用,全部都義務性幫忙就好了呢?

    我想,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句話,不會連一個律師高考及格的人都沒聽過吧?

    1. 只要是合法使用,就沒有關係。你誤會了。

      還有,我從不認為我是高道德的人。我沒你這位名為「蓋高尚」的人所要求的高道德標準。我與大部分的人一樣,當商家有舉辦優惠活動、免費試用,而我又有需要時,就會去合法地利用。

  5. 張律師:

    您好,「醉漢走路」這本書我還沒看,看了您的心得分享,讓我對它有初步的了解,真不得不佩服您求知的熱忱與旺盛的學習心,我會繼續向您交流學習的!

  6. 張律師
    收到您的EMAIL,進入您的部落格流覽ㄧ下,很佩服您具有的人文素養與大量閱讀的習慣,更重要的是,您願意不計時間,勤奮的作成摘要與心得,與大眾分享,以這種方式淑世得確實是我輩讀書人ㄧ種可行的實踐方式。然限於電腦能力與勤奮不足,小弟一直想如此做卻無力完成。最後,謹表示敬佩與鼓勵之意,請繼續加油!
    弟 呂清雄 上

    1. 謝謝呂大律師。

      您太過獎了。其實,我早在兩三年前就想做了,2009年2月才下定決心,比較各種架設部落格的方式,選擇 WordPress,並將部落格推上線。現在也仍在學習之中。這樣也可以督促自己。

  7. 爸爸我愛你,有你愛吃的東西,我會留給你的,謝謝爸爸幫我弄電腦遊戲,哥哥也有幫我弄遊戲喔!我也愛哥哥還有媽媽喔!再見!

  8. 張律師,您好

    無意間發現了您的部落格,閱讀了您的文章,發現頗有收穫與共鳴.從文章中不難發現您是一個廣閱群書與樂好學習的人,弟深感佩服.我本身是財經企業團體的講師,專長是投資心理學與企管與職場管理心理學,在此也邀請您到我部落格瀏覽,供您參考與指教!本部落格約每3至5天發表一次文章,歡迎指教!
    http://wageiverson.blogspot.com/
    敬祝
    平安
    鐘偉晉 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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